通 告
尊敬的吉祥卡持卡人您好,由于中国人民银行(以下简称央行)2010年下发的央行2号令(非金融机构 支付服务管理方法)中的相关规定,我公司决定暂停与吉祥卡相关的发行和受理业务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之前的各吉祥卡合作商户将不再受理吉祥卡,同时,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吉祥卡持卡人进行相关的退卡工作。退卡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截止。
退卡具体流程如下
1. 持卡人携带吉祥卡,本人身份证,储蓄卡(推荐建行卡)来我公司进行退卡。退卡接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早上10点至下午4点。
2. 由我公司的相关人员对吉祥卡的持卡人进行相关登记,确认吉祥卡中的余额。
3. 在登记后的3个工作日我公司会将吉祥卡中的余额汇款至持卡人指定的储蓄卡(推荐建行卡)中。
公司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0层
联 系 人:李 伟(13801382731)
吉祥好运(北京)商务有限公司
2011年12月1日